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筑港钩沉⑤:修复曹妃甸灯塔

曹妃甸灯塔是船只出入天津港的标志,距塘沽新港75海里。

 

 

彼时,曹妃甸是东西长7里余、南北宽4里余的4面环海的砂坨。原有灯塔被毁于1944年,1950年3月,一航局的前身新港工程局受天津海关委托,承担灯塔的修复工作。灯塔结构为木桩基础,上筑高约14米钢架,顶端安装乙炔灯。

施工现场环境恶劣,海上风浪甚大。20人左右的施工小分队,乘海关“天祥轮”拖带着新港工程局登陆艇二号前往施工。船到曹妃甸只能停泊在附近深水区,工程用各种器材,包括陆上打桩架、绞车、柴油机、钢架、木桩等均用登陆艇倒运。然而,登陆艇也不能完全靠泊,只能通过跳板,靠人力搬运上岸,过于笨重的器材,人们就跳进冰冷的海水里帮助搬运。

施工期间,人们住在“天祥轮”上,每天“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”,工作长达12小时之久。上下由登陆艇接送,上工地携带中午一顿饭,都是干粮、咸菜、冷开水,天天如此。遇到天气突变,“天祥轮”用展旗信号通知停工回船。当时工人还没有工作服、雨衣。特别在初春季节,天天涉水,有时还冒雨施工,回到船上,夜间将湿透的衣服烘干,次日再穿。由于外海风浪不停,人们经常晕船呕吐,有时在船上吃不下饭,就带上干粮、咸菜上岸到工地再吃。

经过筑港人齐心奋战,原计划15天的任务,仅用了10天便顺利完成。新塔落成后,时任交通部部长章伯钧,副部长李运昌、季方,海关总署署长孔原等分别题词祝贺。

这项工程现在看似乎微不足道,可当时的艰苦条件和职工们克服困难的精神也是后来人难以想象的。这个施工小分队1950年被评为新港工程局集体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