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订实施办法 确保公司安全运营
日前,三公司纪委紧跟企业发展形势,重新修订了《关于实施提前介入监督确保企业安全运营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,从而防范廉政风险,助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。
一是调整领导小组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、明确职责和分工,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对提前介入监督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,增设了党委书记、总经理为总监督;将生产副总及总会计师纳入领导小组;小组成员中增加了财务管理部。通过调整充实领导小组,为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二是明确监督内容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了职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后的落实情况;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;公司重大招标活动;公司合格协作单位、合格供方的评定;录用公司合格协作单位、合格供方名单以外的协作单位、供方;大宗行政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总价超过5万元的;大型船机设备采购、租赁及报废船机设备、废旧物资的处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;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;其他需要监察的事项等9项监督内容。
三是理顺工作流程。修订后的《办法》要求机关部门涉及到录用公司合格协作单位等内容的,必须经审批后,填写《提前介入事项说明书》,报送纪检监察部备案。同时,结合公司实际和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,适时开展专项检查;对公司提出的整改性问题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;对公司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推动检查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三公司监察部与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当事人进行“约谈”,及时纠偏,保证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,确保企业安全健康运营。